(槟城16日讯)槟州社青团响应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的号召,针对阿克玛对商家进行政治霸凌,以及率领巫青团出席非法集会一事,第三度前往警局报案,并促请警方援引多条《刑事法典》条文展开调查。
槟州社青团团长张维宏指出,此次报案已涵盖《刑事法典》第503条(刑事恐吓)、第504条(蓄意发表侮辱性言论以引发骚乱)、第505条(发表可能引发公众危害的言论),以及新增的反霸凌条文,即第507B条(导致受害人感到骚扰、困扰、恐惧或担忧),以及第507C条(发表可能令受害人感到骚扰、困扰、恐惧或担忧的言论)。
张维宏是今日在槟州社青团社交媒体帐号发文指出,该团全力支持党中央对阿克玛此次所采取的行动,因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超越了马来西亚的法律与严重破坏多元社会和谐,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
较早前,该团是于12日晚首次针对威北甲抛峇底五金店国旗倒挂事件,率团前往大山脚警局报案,严正要求警方立即对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展开调查,指其在社交媒体连日施压与挑衅,已构成政治霸凌与赤裸恐吓。
第二次报案则是于14日晚向警方报案,要求立即对阿克玛采取行动,严惩其无视警方劝示,率众到威北五金店外集会的行为。
第三次报案则是今早促请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3条(刑事恐吓)、第504条(蓄意发表侮辱性言论以引发骚乱)、第505条(发表可能引发公众危害的言论)调查阿克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