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针对面子书帐号“Akmal Salleh”流传涉及仇恨言论影片一事,槟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今日证实,案件正依《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及《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展开调查,并已移交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特别调查小组(USJT)接手办理。
他是今晚发表文告指出,警方于8月12日接获在大山脚报案的案件,投报内容指该帐号上载的影片含有“仇恨内容”(hate content),相信可能引发社会不安,甚至威胁公共秩序。
初步调查由槟城警方展开,随后于今日(15日)移交武吉安曼高级别罪案调查组(USJT)接手办理。
阿兹兹也透露,截至目前已有两人在槟城针对该事件报案,警方将根据上述两项法律条文同步调查两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