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早前因诽谤官司败诉,需向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赔偿40万令吉及10万令吉诉讼费。不过,高庭今日批准申请,暂缓将赔偿金交予林冠英本人,并改由其代表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直至上诉庭裁决出炉。
该申请获高庭法官肯尼斯杨肯占森批准,并取得双方律师同意。
胡栋强代表律师艾文峇星在庭外受访时表示,提出暂缓交付的原因之一,是林冠英目前仍涉及刑事案件,尚未审结。
“经双方律师协议,赔偿金将由起诉人代表律师西门慕拉里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待上诉庭审结后再决定去向。”
他指出,若胡栋强最终上诉成功,该笔款项将返还;若上诉遭驳回,律师事务所将把赔偿金正式交予林冠英,同时胡栋强亦需依高庭裁决,发表公开道歉。
至于上诉庭的审讯时间,艾文表示目前尚未排期,但希望能于明年底开审,整体审讯过程预计需时12至18个月。
案件源于2019年胡栋强召开记者会及发表新闻稿,指控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协助演唱会主办单位获得税务豁免,高庭判决指其指控属毫无根据,且不构成合理评论。
事发后,槟州民政党发起“一人五令吉”筹款活动,成功筹得约20万令吉,另有善心人士代垫30万令吉,使总额达标。不过,该党表示筹款行动仍会持续,目标是偿还垫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