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马华吉打州联委会主席蔡通易律师认为,吉打州政府建议禁止或限制在住宅区饲养具有攻击性犬种,是治标不治本的短暂措施,反之,应制定更严厉法律或条规,警惕狗主更负责任。
他形容禁止在住宅区饲养烈性犬种,是极端且不切实际的做法。
“狗主必须被教育并确保有能力照顾好自己养的狗,如果因为狗主的疏忽而导致他人受伤或者丧失性命,狗主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和负起法律责任。”
“任何具有攻击性的犬种不是不可以养,而是要狗主负起全责。政府可以考虑加重刑罚,包括提高罚款或者更严厉的执法。我认为既然要养狗,尤其是那些具有攻击性的犬种,主人需要自我慎思有没有这个能力,要是没有就不要养,免得害人害己。”
他发出文告说,狗会咬人,猫爪有时候也会伤人,甚至咬人,难道也不可以养吗?
“出了问题就应该寻根究底寻找最佳、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动不动就提出禁止建议显然太过武断。兽医局可以在狗主申请或者更新特定犬种时,要求附加这些条件。 ”
蔡通易说,如果狗主觉得自己养的狗咬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太过苛刻,那就应该不要养或者可考虑饲养其他犬种。更何况,如果狗没有感受到威胁,基本上是不会胡乱咬人,这类会咬人的狗其实不仅限于特定犬种而已。
“至于那些已经被列为禁进口犬种(Jenis Baka Dilarang Import)包括比特斗牛梗、美国斗牛犬、那不勒斯獒犬、阿根廷杜高犬、日本土佐犬、巴西菲勒犬和秋田 犬,这些都可以保留在我国被禁进口犬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