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巫统总秘书拿督阿斯拉夫敦促各造,应尊重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第42(1)及(2)条文,御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馀刑期的特赦权力。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国家元首已通过赦免局作出有条件特赦纳吉的决定,而有关条件也已经获得履行。
“在罚款已全数缴清的情况下,还有什么理由延迟执行居家服刑?”
他说,任何企图延迟执行国家元首谕令和赦免局决定的行为,均构成违抗行为,更是对联邦宪法所保障权利的侵犯。
早前,纳吉代表律师法汉沙菲宜在吉隆坡法庭外召开记者会,证实纳吉已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并取得居家服刑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