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社区安全联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指出,尽管烟霾随著季风转变逐渐消散,空气品质有所改善,但马来西亚不能因此松懈,应把握时机推动长远防治措施,避免烟霾危机年复一年重演。
他发表文告说,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包括砂拉越,受到严重烟霾侵袭,西连进入紧急状态更敲响警钟。东盟专业气象中心也提醒,区域烟霾风险依然存在,因此政府应将空气品质改善视为推动制度改革的契机。
李霖泰指出,跨境烟霾问题不能单靠马来西亚独立解决,我国应依据《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定》,继续与印尼及其他东盟成员国加强合作,并善用2027年的区域合作角色,推动联合调查、热点数据共享及森林火灾预防。
“区域合作必须落实为具体行动,并建立明确责任及定期评估机制,而非停留在声明层面。”
在预防措施方面,李氏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森林及泥炭地检测、完善预警系统,以及提升消防应急能力,从源头遏制露天焚烧与森林火灾。
他也指出,种植园企业及土地经营者必须履行环境责任,任何有充分证据证实的违法行为,都应依法严正处理。政府则应推广可持续土地清理技术,并为业者提供替代露天焚烧的方案及必要援助。
此外,他认为政府、企业及公众都应共同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政府须将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企业则应把可持续发展融入公司治理及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实践,避免一味追求短期利润。
在保障公众健康方面,李氏促请有关部门及时公布空气污染指数(API),提供清晰的健康指引,并为学校、工作场所及儿童、长者及心肺疾病患者等脆弱群体制定保护措施。
他也建议政府预先建立应急机制,确保空气品质恶化时能即刻采取行动,而非等到烟霾加剧才仓促应对。
“政府应设定减少火灾热点、遏制露天焚烧、改善空气品质及强化执法的具体目标,并定期公布进展报告,接受专家、民众及相关组织的监督。”
“政府也应完善空气污染防治法律框架,制定涵盖空气品质标准、污染监测、资讯公开、执法机制及有效处罚的《清洁空气法令》。”
他说,相关立法应广泛谘询环境与公共卫生专家、法律界、业界及民间组织,确保法律具备科学依据与执行力。同时,政府也应研究建立应对跨境烟霾的法律机制,明确责任与追责途径。
李霖泰表示,烟霾暂时消散为马来西亚提供了宝贵的行动窗口,政府应把握时机推动制度改革、强化区域合作,并从源头减少污染。
“清洁空气是保障公众健康、环境永续及人民生活品质的基本条件,马来西亚不应只在烟霾消散后恢复正常,更应致力于防止危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