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9日讯)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针诽谤案今日下判,马六甲高等法庭裁决郭素沁胜诉,阿克玛需支付25万令吉赔偿,另需承担5万令吉堂费。
甲州高庭法官依萨亚兹是于今午4时开始宣读上述裁决。
他表示,答辩方无法提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言论的合理性,且辩方是在愤怒的情况下拍摄相关视频,内容带有诽谤性质。
他认为,政治工作者也是大家所敬仰的公众人物,应谨言慎行。
同时,法庭也禁止答辩人阿克玛继续发表有关诽谤性言论,并谕令他需要在7天内删除之前在社交媒体帐号,所有关于诽谤郭素沁的贴文及视频。
郭素沁在代表律师拿督山卡拉奈也(SN Nair)与律师团、甲州行动党原任州议员郭子仪、刘志俍、党员及助理等陪同下,于下午3时50分进入庭内聆听判决。
她在记者会上接受访问时,对此判决表示开心,感谢律师团和支持者。她希望相关视频和贴文会尽快撤除。
她也说,她认同法官的裁决,身为政治工作者,她与其他党同志会尽量以身作则,未来在发表言词时,拿捏好分寸。
她将把所获得的赔偿用来支付律师费,以及捐赠给有需要的慈善机构。
至于阿克玛则没有出庭,由代表律师为沙鲁沙兹万代表出席。
上述案件是于今年7月10日与11日一连两日开审,阿克玛在第二日出庭供证。
郭素沁在2024年10月因清真认证问题的言论,包括称她为“老娘惹(nyonya tua)”而向阿克玛提起诽谤诉讼,索偿2500万令吉。
阿克玛在同年10月24日接获郭素沁的代表律师事务所向他传送的诉讼传票及声明文件后,表明自己并不害怕,直言“法庭见”。
双方曾于2026年1月就此案进行庭外磋商,惟最终无法达成共识,进入开庭审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