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政府正制定机制,针对无力向交通事故受害者或死者家属支付赔偿的酒驾及毒驾者,采取充公资产及追加监禁刑期等措施。
陆兆福表示,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所规定的赔偿令能够真正落实,特别是当肇事者声称无力支付赔偿的情况下。
“根据其他法令的现有条文,若肇事者无法支付赔偿,可被判处更高的罚款金额或额外监禁刑罚。”
“我们也正在探讨是否可以充公肇事者的资产,以确保死者家属实际获得赔偿。”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盟波各先那国会议员拿督阿末雅哈亚提出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阿末雅哈亚此前询问,当涉及致命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无力支付赔偿时,政府将如何保障受害者家属的权益。
较早前,陆兆福在回答阿末雅哈亚有关修订《陆路交通法令》,为醉驾致死事故中的死者家属提供索赔法律依据的提问时说,交通部计划于明年初向国会提呈相关修正案。
陆兆福也指出,政府将重新检讨扣分制度。他认为,现有制度未能有效发挥阻吓作用,因为只有在违规者缴清交通罚单后才会进行扣分,这削弱了该制度应有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