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上诉庭推翻高庭此前裁决,撤销政府须向已故荷兰籍模特儿伊娃娜的母亲支付110万令吉赔偿的判决。
由拿督莫哈末再尼、拿督王志权和慕尼安迪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政府提出的上诉。
法官慕尼安迪指出,上诉庭撤销吉隆坡高庭于2025年7月29日就本案作出赔偿金、利息和强制令的裁决。
据报道,时年18岁伊娃娜于2017年12月7日,被发现在吉隆坡一间公寓的6楼阳台上裸身死亡。
伊娃娜母亲克丽丝蒂娜起诉全国警察总长、金马区查案官费沙阿都拉助理警监、内政部长和大马政府,在调查其女儿死因时存在疑似违反法定职责和疏忽的行为。
2019年3月8日,验尸庭裁定伊娃娜之死属于意外事故,推翻自杀说法,伊娃娜的母亲不满裁决,同年向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在2019年11月22日推翻原判,改判为“遭一名或数名不明人士致死”,并谕令总检察署指示警方重新展开深入调查。
由于案件此后没下文,伊娃娜的母亲于2020年11月20日入禀高庭,起诉全国警察总长、金马区查案官费沙阿都拉助理警监、内政部长和大马政府,在调查其女儿死因时存在疑似违反法定职责和疏忽的行为。
2025年7月29日,高庭裁定克丽丝蒂娜胜诉,并谕令大马政府等4造赔偿110万令吉损失予死者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