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透露,我国今年首8个月共记录1万2899宗食物中毒病例,造成5人死亡。

祖基菲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6年食品(修正)法案》进行辩论总结时说,现有食品法令的相关刑罚已长达43年未曾修订,部分罚款数额过低,已不足以反映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

因此,他表示,有必要提高刑罚,加强阻吓作用。

他举例,安顺科学中学早前曾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6名学生入院治疗,调查发现相关煎蛋含有沙门氏菌,惟涉事者最终仅被罚款3000令吉。

“试问,这样的刑罚是否足以反映这些学生所承受的伤害?”

另一宗案件则发生于2018年的吉打州,当时一宗叻沙食物中毒事件造成61人中毒、2人死亡,然而涉事者最终仅被罚款1500令吉。

“这样的罚款,是否足以反映两条人命的代价?”

根据《2026年食品(修正)法案》阐明,凡制造含有害物质食品包装者,最高罚款将从10万令吉上调至50万令吉。

至于销售仿冒或不适合食用食品,刑罚则从原先的2万至5万令吉,增至50万令吉,监禁上限亦上调至10年。

祖基菲里直言,人民正因部分不负责任的食品业者,而承受严重后果,因此有必要重新检讨现有刑罚。

他也提及,卫生部过去曾充公价值约112万9000令吉的CANDY B糖果,因有关产品被发现含有受管制药物他达拉非(Tadalafil)。

然而,涉案者仅面对7项控状,每项控状被罚款1万令吉,这样的刑罚显然过低,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不相称。

他强调,这次修法建议提高刑罚,并非为了加重食品业者的负担,而是要确保刑罚具有足够的阻吓作用,尤其是针对屡次违规的业者。

不过,他也澄清,法律规定的刑罚属于最高刑罚,法庭仍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企业规模及求情因素,酌情判处较低的罚款。

“提高刑罚并非为了加重任何一方的负担,而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保障人民的福祉。”

轻微违规先劝导 重犯者直接控上庭

另一方面,祖基菲里指出,卫生部在执行《1983年食品法令》时,将继续采取以风险为基础的执法方式,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

对于食品场所出现的轻微技术性违规,执法人员将优先提供卫生教育及劝导,给予业者改善的机会。

然而,若发现严重威胁公共卫生的情况,例如场所卫生不佳或出现害虫,当局将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第11条文,立即关闭有关场所,并开出罚单。

至于屡次违规的惯犯,卫生部则不会妥协,未来将不再提供罚款和解的机会,而是直接将案件提控上庭,并把相关业者列入严密监督名单,即黑名单。

他强调,提高刑罚的目的,是要防止违规行为重演,同时确保相关业者在调查及执法期间充分配合,进一步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

黄禹靖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