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将入禀法庭,挑战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给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有条件特赦的决定,这项特赦允许纳吉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SRC国际公司案的剩馀刑期。

律师公会主席阿南德今日发文告表示,公会将透过代表律师,针对特赦局就纳吉第二次特赦所作出的决定及建议,提出法律挑战。

“大马律师公会将透过代表律师,挑战特赦局针对第二次特赦所作出的决定及建议,同时继续就特赦局针对第一次特赦所作出的决定及建议提出上诉。”

质疑向公众筹款

律师公会也质疑,为何需要向公众募款,以协助纳吉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并指出警方2018年充公的逾1亿1400万令吉现金,较后已归还给纳吉的代表。

阿南德说,警方于2018年5月展开突击行动时充公的1亿1416万4393令吉44仙现金,在充公诉讼遭驳回后,已于2021年6月归还。

他说,珠宝、手提包和眼镜已归还给拿汀斯里罗斯玛,手表则在2022年6月前归还给纳吉。

鉴于这些资产已经归还,阿南德质疑,巫统为何仍有必要向公众募款,以替纳吉缴付罚款。

“这类公开募款也可能涉及其他法律层面的考量。”

他也质疑有关纳吉大部分资产已遭冻结的报导,并指出,单是此前获归还的款项,看来已足以缴付罚款,无需公众捐款。

“这一点并不清楚,相关详情也从未向公众公布。”

谈到特赦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阿南德指出,获得特赦并不等同于洗脱罪名。

“无论是特赦、暂缓执行刑罚或暂缓服刑,都不代表洗脱罪名,也不代表相关不当行为不复存在。这些措施并不会‘一笔勾销’此前的定罪。”

他也援引高庭法官陆意清去年12月的裁决指出,马来西亚现有法律并没有居家服刑的相关规定,而这一立场此前也获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确认。

“根据我们截至目前的研究,目前似乎并没有任何针对‘居家服刑’的标准作业程序或指南。”

“若要落实‘居家服刑’,就必须建立一整套全新的规则及程序体系。”

促公开居家服刑条件

对此,律师公会促请特赦局及首相署,解密并公布特赦局针对纳吉两次特赦所召开会议的会议记录。

律师公会也要求当局全面公布居家服刑的所有条件,包括监控机制、负责执法的单位,以及纳税人需要额外承担的费用。

律师公会援引包括拿督安美嘉及玛丽亚陈在内的公民社会组织和人士所发表的联合声明,再次呼吁建立资讯自由框架,确保公众能够取得相关资料。

阿南德也对这项决定可能形成的先例表示关切。

“特赦局接下来将收到更多要求‘居家服刑’的特赦申请。”

“因此,必须事先制定并公开清楚、客观的标准,以免外界认为纳吉获得特殊待遇。”

“其他罪犯或囚犯又能以什么依据,寻求类似的特赦、暂缓执行刑罚或暂缓服刑?”

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9月18日批准纳吉获得有条件特赦,允许他以居家方式服完剩馀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但条件是必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现年73岁的纳吉于2020年因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被裁定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罪名成立,原本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2024年,特赦局将他的监禁刑期减至6年,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

此外,纳吉也正寻求暂缓执行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另一项判决。该案中,他被判监禁15年及罚款113亿8000万令吉。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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