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前上议员丹斯里莱士雅丁今日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被控,惟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案定10月27日过堂。
现年84岁的他今早约9时50分,在爱极乐第二地庭法官拉惹诺阿蒂拉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他于今年6月5日下午1时,在亚罗牙也一间酒店,发表具有煽动性的言论。为此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沙里扎、诺阿兹扎和娜迪雅副检察司主控。他们所建议的保释金为1万令吉。
今日共有5名代表律师陪同他出庭,其中一人为莱士雅丁的儿子丹尼,其余4人为西拉美农、莫哈末凯鲁阿占、阿末索叻和沙米艾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