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任何涉及森美兰宪政危机的决定,都需回归到以《森美兰州宪法》作为根本依据。

阿莎丽娜今日出席一项反霸凌法宣导项目,并在受询时说,无论这场风波谁对谁错,自己都无意偏袒任何一方。

“对我而言,任何事情的决定,都必须回到法律,那就是森州宪法。”

她表示,由于森美兰独有的母系氏族习俗及其复杂宪政体制,使得自己无法给出看法,而森美兰与其他州属相比具有一定独特性,因此外州人士若对相关问题发表评论,可能不公平。

“森美兰与其他州有些不同。如果我们想发表评论,而我们又不是森美兰人,我认为这也有些不公平。我相信,森美兰人民应该是寻找解决方案的人。”

不过,她强调,这是其个人看法,不代表首相署法律事务组的立场。

“我本人是柔佛人。”

针对总检察署日前发表文告,指森美兰州行政议会无权暂停州秘书及州法律顾问职务一事,阿莎丽娜表示,她未参与任何相关决定,因此无法就超出目前公开资讯的部分置评。

不过,她以个人观点指出,当新任州务大臣上任后更换州秘书,并非罕见情况,联邦及州政府过去皆有相关先例。

“敦马哈迪担任首相时,他更换了总检察长;丹斯里慕尤丁成为首相后,这同样是领导层更替下的常规做法,甚至雪兰莪在新任州务大臣上任后,也曾更换州秘书。”

“但如果要进一步评论总检察署的文告,我掌握的资料不足。我和大家一样,都是阅读公开的资讯。”

针对10名前律师公会主席促请联邦政府,介入并解决森美兰州宪政问题,阿莎丽娜则指出,州与联邦之间的宪法权限界线必须受到尊重。

她说,联邦政府不能在涉及州政府宪法权限的事务上任意介入。

“我们必须尊重州政府,州政府有自己的法律,也有自己的宪法。”

“联邦政府有自己的法律与宪法,这是不同的事情。”

她也表示,不会在自己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事项上冒险发表意见,以免误导民众。

阿莎丽娜说,联邦内阁中的森美兰州民选代表,较适合针对这场危机涉及的州内具体情况作出回应。

总检察署昨日发表文告指出,森美兰州行政议会没有法律权力暂停州秘书及州法律顾问的职务。

总检察署说,涉及这两个职位的委任,包括暂停两名官员职务的事项,均属公共服务委员会及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的权限。

总检察署指出,相关规定载于《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37条。

黄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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