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森美兰严端罢黜风波持续发酵,总检察署指出,森美兰行政议会在法律上并无权力,暂停政府秘书与法律顾问的职务。
总检察署今晚发表文告,引述《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37条文称,有关森美兰州政府秘书及州法律顾问的任免,属于公共服务委员会(SPA)与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SKPK)的权限。
“本署认为,森美兰行政议会在法律上,并无权力暂停上述两名现任官员的职务。”
至于有关新任森美兰法律顾问的任免,文告表示,此事同样必须遵守《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37条文。
这意味著,有关人选必须由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从司法与法律服务人员中委任。
今日早些时候,森美兰大臣拿督依斯迈拉欣宣布,经森美兰行政议会一致议决,即日起暂停森州政府秘书拿督莫哈末扎菲尔及森州法律顾问拿督慕扎玛的职务。
此事正值森美兰宫廷风波之际,本月16日,森州行政团队突然发布罢黜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殿下的文告,并公布于4月19日罢黜文件。
森州行政团队指出,这份文件由森大臣依斯迈拉欣于8月3日签署,相关程序已根据森州宪法第10(2)条完成,因此端姑慕里兹殿下已遭罢黜,并宣告端姑纳扎鲁丁为新任严端。
随后,端姑慕里兹殿下从海外回国,并在同月20日宣布撤销全体10名森州行政议员的任命,即时生效。
惟依斯迈拉欣于隔日表明,端姑慕里兹殿下并未就撤销州行政议员委任一事,向其征询意见或劝告,因此现有州行政议会仍有效,无需提呈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