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已向联邦法院入禀准令申请,寻求挑战上诉庭做出高庭无权审理该公司起诉英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诉讼的裁决。
代表一马公司的律师林芷盈(音译)证实,有关上诉通知已于今年8月28日入禀。
她提及,联邦法院已定于10月12日,聆审该项上诉准令的申请。
一马公司是寻求上诉准令申请,以挑战上诉庭的裁决,并指案件涉及重要的一般原则问题,有待联邦法院首次作出裁决。
该公司提出24项法律问题,涉及司法管辖权及合并诉讼等课题,以寻求联邦法院允准上诉。
其中一项问题是,在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并涉及多名被指为共谋者的共谋索赔中,法院在判定“适当法院”(forum conveniens)时,相关连接因素是否应以整体涉嫌共谋行为作为参照,包括其他涉嫌共谋者及重要证人的所在地,而非根据提出司法管辖权挑战的特定外国被告的情况及所在地作出判断。
今年8月20日,由拿督艾维、穆尼安迪及拿督阿丽莎组成的3人上诉庭,批准White & Case律师事务所的上诉,裁定吉隆坡高庭无权审理1MDB起诉该律师事务所的诉讼。
穆尼安迪在宣读一致裁决时指出,根据《1964年司法权法令》及《2012年法庭规则》,在马来西亚境外送达诉讼文件的相关条件并未获满足。
他说,一马公司未能证明马来西亚属于审理这宗诉讼的适当法院,并补充,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董事派崔克马洪尼(Patrick Mahony)是居住在马来西亚境外的外国公民,因此无法充当适当的“锚定被告”,以支持向司法管辖区以外的被告送达诉讼文件。
上诉庭也推翻高庭的决定,即将一马公司起诉White & Case的诉讼,与该主权财富基金另一起起诉包括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及PetroSaudi International在内多名答辩人的诉讼合并审理。
一马公司是于2024年在吉隆坡高庭入禀诉讼,向White & Case及马洪尼追讨18亿3000万美元及3300万美元的损失。
该基金指控White & Case在担任其法律顾问期间,协助PetroSaudi进行欺诈,并合谋损害1MDB的利益。
有关涉嫌不当行为涉及两宗企业交易,即2009年与PetroSaudi International成立的合资企业,亦称为“Good Star阶段”,以及2010年1MDB重组其在该合资企业中的持股。
一马公司声称,这些交易导致该基金蒙受巨额财务损失。
此前,一马公司已在司法管辖区以外向White & Case位于英国的办事处送达传讯令状,而该律师事务所随后申请撤销有关送达,并要求法院宣告马来西亚法庭无权审理此案。
高庭去年驳回White & Case的挑战,裁定有权审理有关诉讼,理由是案件审讯证人身处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