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隆雪中华大会堂针对前首相纳吉再次申请以居家服刑方式执行剩馀刑期一事,表达反对立场,认为任何涉及刑罚执行的决定,都必须以法治、公平及维护制度公信力为基本原则,不应因个人身份、地位或政治影响力,而出现有别于一般囚犯的特殊待遇。
隆雪华堂今日发文告指出,事缘纳吉于2022年因SRC国际公司案被联邦法院维持罪成判决,判处12年监禁及2亿1000万令吉罚款。2024年2月,特赦局作出决定,将其刑期减至6年,罚款则由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并订于2028年8月23日刑满。
他说,有关决定是在宪法所规定的特赦机制下作出。特赦局于9月11日召开会议,惟纳吉的特赦及居家服刑申请未有定案,并展延至下一次会议审理。若再准许其以居家服刑方式执行剩馀刑期,恐在既有减刑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刑罚之虞。
“隆雪华堂尊重联邦宪法第42条赋予国家元首的特赦宪法权力,惟以为,特赦决定既已于两年前作出,相关刑期及罚款亦已获得相应减免,现阶段若再进一步酌情量刑,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符合既有程序与原则,而不是贸然让特赦机制成为进一步减轻刑罚的途径。”
此外,隆雪华堂指出,纳吉涉及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相关案件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更不宜在此时对其刑罚执行再作出进一步特殊安排。
“该堂促请特赦局守住法治与公平的底线,维持司法裁决与特赦决定应有的权威与完整性,不应再对纳吉给予进一步特赦或减免,让既定刑罚依法执行,避免刑罚因个案因素而反复调整。尤其纳吉案件涉及巨额公共资金及国家利益,更应确保刑罚依法执行,以维护人民对司法制度及法治原则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