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净选盟(BERSIH)敦促选举委员会及团结政府立即修改《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包括将在选举期间滥用政府资源及政府机器列为罪行。
净选盟主席莫哈末费沙表示,净选盟在柔佛和森美兰州大部分选区进行有限观察期间,发现多个政府部门在选举期间举办活动或宣布拨款,包括由倪可敏领导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以及由阿末扎希领导的乡村及区域发展部。
他说,利用政府资源、资产、活动及政府机器,为特定政党或候选人提供优势的做法,必须透过选举法令加以更明确的管制。
他说,净选盟在近期的沙巴、柔佛和森美兰州选举中发现,竞选期间滥用政府资源及政府机器的现象频发。
他进一步指出,在选举期间,政府活动、部门活动及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常被用作竞选平台;部分活动甚至出现使用政党标志,以及呼吁民众投选特定候选人的情况。
他指称,部分活动甚至存在指示及动员公务员和学生出席的情况。
“有关活动包括抽奖、免费榴梿宴、免费健康检查、免费洗牙服务、发放资金或援助、宣布新的发展拨款,以及向当地社区提供基本食物援助等。”
他今日在净选盟联合独立新闻中心(CIJ)、社区传播中心(KOMAS)、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所(IDEAS)和贪污克星(Rasuah Busters)等组织代表召开的记者会上,如是指出。该记者会旨在探讨《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修正案对自由,公正透明选举带来的影响。
莫哈末费沙补充,根据净选盟统计,在沙巴、柔佛和森美兰州选举期间,共录得72项滥用政府资源的违规行为。
为确保选举真正做到干净及公平,净选盟促请选委会以及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立即修改《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包括:
1. 将在选举期间滥用政府资源及政府机器列为罪行;
2. 候选人及政党的选举开支报表,必须由权威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后,再提交予选委会;
3. 建立更严格的机制和指导框架,以处理选举期间极端种族政治及数字操纵问题;
4. 扩大选委会的处罚权,允许其对可被罚款的选举罪行发出罚单。
净选盟强调,《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已长期未根据当前情况更新,因此有必要在第16届全国大选举行前立即修法,以强化选举进程,让竞选活动更加干净、自由及公平。
今日联合记者会出席者还包括净选盟执行董事阿斯拉夫、独立新闻中心执行董事瓦特斯拉、贪污克星首席执行员诺哈雅蒂、社区传播中心项目及营运经理法里贝尔,以及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所(研究)助理经理沙兹旺再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