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拉曼教育基金会免税期限缩减一事,财政部澄清,此举是由于基金会仍有若干条件未完全符合免税,待整改完毕便可享有10年的完整豁免期限。
财政部今日发布文告,针对外界指控政府违背承诺,未豁免拉曼教育基金会税务一事,作出说明。
文告指出,根据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所宣布,自2025年11月27日起,凡符合资格的机构、组织、慈善基金,其税务豁免批准可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款,获批最长十年期限。
“然而,有关批准并非自动生效,而是须符合税务法令所规定的条件。”
财政部解释,基金会此前依据第44(6)条款,申请在现有税务豁免于2025年届满之后进行延长,审查发现仍有若干条件尚未完全符合,其中包括需要加强治理结构以及捐款管理方面的改进。
“考量到拉曼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教育领域的重要角色,政府采取审慎方式,给予为期三年的临时延长税务豁免。”
文告表示,这项延长期限旨在确保在相关合规条件最终落实前,其税务豁免地位得以维持,而财政部亦随时准备协助该基金会推动相关改进工作。
“若所有条件均获满足,拉曼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将有资格获得最长十年的税务豁免批准,符合政府所宣布的政策。”
财政部强调,政府肯定与认可基金会在提供优质且可负担的私立高等教育方面,对马来西亚人民所作出的贡献,但这项课题不应受到曲解。
“政府依然致力于支持教育领域,包括教育基金会的角色,但所有税务批准必须依照法律、合规条件以、良好治理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