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行动党前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询问,若有权势者因错误事实,损害了其名誉,自己是否可向法庭入禀诽谤诉讼。
早前遭到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点名的潘俭伟,今日在面子书不点名表示,如果有权势者因事实错误,导致名誉受到损害,自己是否可以或应该发起诽谤诉讼。
“我是否有权为自己辩护?或是只会收到更多的警方投报?”
早前,沙拉夫丁殿下发表御词,点名时任财长林冠英与其顾问潘俭伟,在任期间以“莎阿南轻快铁第三干线乃霸型工程”为由削减项目预算,不仅缩小车站规模与减少列车车厢数量,还叫停了原先规划的5座车站。
潘俭伟今年5月才因卷入国家原则争议,引来外界对其高达140多份的警方投报。
当时,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谕令,史里肯邦安州议员王诗棋和前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每周到莎阿南雪州广场参观国家原则纪念碑,以深入理解国家原则的意义,学习尊重王室。
潘俭伟较后表示,我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度,自己忠于君国,并遵从以宪法为基础的法治,而不是谕令。
此言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引得国盟与巫统领袖的不满,同在希盟阵营的诚青团领袖亦批评潘俭伟言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