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社区安全联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认为,对所有违法者处以相同金额的固定罚款,未必能达到预期的威慑效果。他建议,某些严重交通罚款应与违规者的经济能力或收入水平挂钩。
他说,对于经济实力雄厚的人来说,500令吉甚至1000令吉的罚款可能影响甚微。
“然而,同样的金额却可能给低收入人士带来沉重的负担。”
李霖泰今日发文告,支持道路交通法令修正案提案,并呼吁更加公平合理的罚款。
他说,鉴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持续居高不下,此类修正案的提出既及时又必要。
他表示,马来西亚每年有数千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另有更多人遭受终身残疾的严重伤害。
“我们需要更强有力的法律来遏制危险驾驶行为,例如超速行驶、鲁莽驾驶、街头赛车、酒后或吸毒后驾驶、分心驾驶以及其他危及无辜道路使用者生命的违法行为。”
因此,李氏欢迎政府提出的通过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来加强道路交通法令的提案。
“然而,尽管支持加大处罚力度,但李氏认为罚款制度也应遵循公平、相称和有效的原则。”
李霖泰说,对所有违法者处以相同金额的固定罚款未必能达到预期的威慑效果。
他建议,值得考虑采取更为公平的方式,将某些严重交通违章的罚款在切实可行且适当的情况下与违规者的经济能力或收入水平挂钩。
“一些国家已经实施了此类制度,尤其针对严重交通违规,以确保不同收入群体都能平等地感受到处罚的影响。”
李氏强调,交通罚款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威慑。只有当违规者真正感受到其行为的后果时,威慑才能有效。对富裕的违规者而言微不足道的罚款可能无法达到威慑的目的。
他说,任何此类制度都必须透明和易于实施且防止滥用。因此,政府在引入任何基于收入或分级处罚框架之前,应研究世界各国最佳实践并咨询相关利益攸关方的意见。
他认为,除了提高罚款额度外,李氏还敦促有关部门考虑采取其他配套措施,例如扣分制、强制性道路安全教育计划、对屡犯者吊销驾照、强制进行与道路安全相关的社区服务,以及对惯犯加大执法力度。
“道路安全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生命。法律必须严惩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但同时也必须公平合理地执行。通过有效执法、公平处罚和持续的公众教育,我们可以为所有马来西亚人创造一个更安全的道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