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民主行动党顾问林冠英和周玉清夫妇,以及女商人彭丽君,要求撤销所面对涉及1160万令吉外劳村滥权案的上诉。
这意味他们将面对案件审讯。
以拿督阿兹曼阿都拉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于今日做出有关上诉判决。另2司为拿督诺琳巴达鲁丁与拿督莫哈末拉兹。
林冠英3人于2023年5月26日入禀申请撤销控状,理由是控方在新案中,使用了与林冠英2018年已被判无罪释放的槟城宾鸿路洋房案相关的证据。
槟城高庭于2024年5月3日驳回3人的申请,以不符合相关条件为由,裁定辩方援引的“既判无罪”(autrefois acquit)原则不适用。
3人因而上诉至上诉庭。
林冠英是于2020年8月,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控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
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