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联合国难民署表示,难民在获得马来西亚提供保护的同时,必须遵守马来西亚的法律。
联合国难民署驻马来西亚代表露易丝奥宾指出,难民不享有法律豁免权,收容国与难民之间应建立相互尊重的关系。
“所有难民都必须遵守法律。难民不享有所在国法律的豁免权,因此收容国与难民之间建立的是相互尊重的关系,犹如双方之间的一份契约。难民必须尊重法律。”
她今日出席配合世界难民日举办的“吉隆坡大会:与难民团结一致”后,向媒体如是表示。
该大会由马来西亚全球和平使命(GPM)与大马伊斯兰青年运动(ABIM)联合举办,并获大马高级伊斯兰国际研究院(IAIS)支持。
谈及社会大众对罗兴亚难民的关切,奥宾强调,联合国难民署在确认难民身份时设有严格审核程序,并非所有来到马来西亚的罗兴亚人都符合难民资格。
她表示,联合国难民署在确认个人难民身份前,会进行详尽面谈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交叉核实。
“我们如何确认?透过非常详尽的面谈。联合国难民署也与全球各地办事处交叉核对信息,以核实申请者所陈述的身份及出逃原因是否属实。”
此外,奥宾也对马来西亚推动更有系统的难民管理机制表示欢迎,包括落实“难民登记文件计划”。该计划透过收集经过核实的难民身分信息及生物辨识数据,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
她认为,这项措施有助于保障难民不会无限期处于流离失所状态,并在原居国条件允许时,最终能够安全返回家园。
“我认为,这需要我们未来的优先关注与支持,因为这一制度不仅能更好地保护难民,也有助于他们找到长远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