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多个社会组织发表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警方逮捕并延扣参与“逮捕阿占巴基”和平抗议的3名社运分子,并呼吁立即释放他们,同时捍卫和平集会的权利。
该声明由89个社会组织联合发表,其中包括净选盟(Bersih)、大马人民之声(SUARAM)、青年组织Undi18、反贪与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以及马大新青年(UMANY)等。
该声明表示,这3名社运分子自昨日(4月8日)起被被延扣3天,目前正根据多项法律条文接受调查,包括《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第447条文(非法侵入)及第504条文(蓄意侮辱),以及《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
该声明强调,有关社运分子的抗议行动属《联邦宪法》第10条文赋予的权力和保障。该条文保障了人民的集会与言论自由。
“认为这3名社运分子对阿占巴基的和平抗议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是荒谬的。”
声明指出,有关逮捕行动是试图恐吓及阻止人民追究阿占巴基及其背后势力的手段。
声明亦列举了大马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未能妥善处理有关其超额持股的争议及贪污指控。
“如果要进行任何逮捕,首当其冲的应是阿占巴基。”
另外,马大新青年亦发表文告,谴责警方滥用法律程序来打压敢于发声的社运份子。
马大新青年指出,上述3名社运份子是在昨日因在阿占巴基发表演讲时举大字报抗议而被逮捕,并在上诉法令下接受调查。
文告表示,警方有意拖延审讯,并向推事庭申请延长3天扣留该3名社运份子,理由为为了要进行调查与为了正当程序 (due process)。
文告强调,联邦宪法第5(1)条文保障了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并援引曾经的高庭判例 指出, 警方以“调查尚未在24小时内完成”申请延长扣留,但高庭依然拒绝警方的申请。
“因此,警方故意拖延调,以申请延长3天的扣留,实属不合理。”
文告表示,此案凸显警方为了袒护阿占巴基,尝试噤声反对政府的声音,加上警方无故延长3天扣留时长来调查此案,更证明了警方是为了打压及恐吓社运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