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人力资源部指出,政府宣布在今年的开斋节增加一天额外公共假期,同样也适用于私人领域的员工,但必须遵守1955年雇用法令第60D条款的规定。
人资部今日发文告指出,该部对首相宣布增设一天额外假期表示欢迎,以让人民能有更多时间回乡欢庆佳节。
文告表示,此次额外假期是依据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的相关规定,赋予政府宣布公共假期的权力。
文告说,根据1955年雇用法令第60D条文,雇主可将该公共假期调整至为其他日期,作为员工的带薪补假。
“雇主也必须提前通知员工相关安排,即是否按照政府宣布的日期放假,抑或改为其他的日期。”
“若员工在宣布的公共假期当天仍被要求工作,则有权根据雇用法令的规定,获得公共假期的额外薪酬。”
基于此,人资部也呼吁雇主考虑给予员工更大的假期弹性,以体现对员工的关怀,并支持昌明政府所提倡的工作和生活平衡。
该部同时也鼓励雇主和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公司运营顺畅的同时,为员工提供与家人共度佳节的机会。
“人资部亦相信,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包容与关怀将有助于建立更加和谐的劳资关系,并从长远来看,能提高国家劳动力的积极性和生产力。”
今日稍早前,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宣布,开斋节将享有额外假期。
他说,若开斋节假期落在周五(本月20日),额外假期,下周一(23日);但假期若是周六(21日),额外假期则为周五(20日);至于具体日期则取决于官方公布的开斋节首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