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决定,不撤回对前总检察长丹斯里特里鲁丁提出藐视法庭的诉讼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表示,其当事人坚持这一立场,因为这场诉讼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他说,如果答辩人(特里鲁丁)从一开始,就承认附加谕旨的存在,此诉讼本可以被避免。
沙菲宜是于今日在法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指出。
今日稍早前,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林宗丰(Lim Chong Fong,译音)的三司在聆审此案时,也询问双方律师,该上诉是否与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司法复核相关。
林宗丰认为,此次申请中的证据与居家服刑司法复核申请密切相关,且由于该申请目前处于上诉阶段,因此应等待上诉庭的审理。
上诉庭三司也询问双方律师,是否希望立即审理此上诉,或先处理与纳吉居家服刑相关的上诉案件。
丹斯里沙菲宜随后解释,高庭法官陆意清所作出的两项裁决并无关联,即使涉及附加谕旨的司法复核结果维持原判,起诉特里鲁丁藐视法庭的申请仍可继续,因为这是两宗独立的案件。
沙菲宜随即也恳请法庭基于10分钟的时间与纳吉商讨;而高级联邦律师山苏博哈山则表示,将向总检察长寻求进一步指示。
较后,沙菲宜向法庭申请三周时间,以给予其当事人时间考虑相关事宜。
法庭择定于本月30日进行案件管理。
纳吉是于2025年5月,通过律师入禀法庭,起诉目前担任联邦法院法官的特里鲁丁藐视法庭。
高庭法官陆意清在去年年9月4日驳回这项申请,理由是纳吉未能给出表面证据,以证明对特里鲁丁藐视法庭程序指控的成立。纳吉随后针对此裁决提出上诉,此案择定于3月13日进行审理。
根据入禀法庭的文件中指,阿末特里鲁丁就任总检察长期间,未公开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令附录,此举误导高庭且玷污了司法机构的声誉,因此法庭应予以严惩。
现年72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他随后于2022年9月1日,向特赦局提交寻求国家元首特赦的申请。
特赦局在2024年1月29日召开由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主持的会议后,于同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纳吉在去年年尾在被控挪用一马发展公司逾22亿7000万令吉资金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案罪成,需服刑15年。不过,他已就该裁决入禀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