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获准大马民主联合阵线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与3名选民的上诉申请,以挑战上诉庭此前驳回4人针对政府撤回73万300令吉选区拨款案的司法审核申请。
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拿督李瑞生和拿督科林劳伦斯组成的联邦法院合议庭一致裁定,批准4人针对上诉庭驳回司法审核申请的裁决提出上诉申请
法官诺丁哈山表示,赛沙迪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规定的门槛,即在民事案件中,若当事人欲对上诉庭裁决提出上诉,必须先获得联邦法院批准。
同时,联邦法院批准在实质上诉阶段针对3项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其中包括:撤回或拒绝向某位国会议员所属选区提供拨款的决定,是否可因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文第1条款保障的平等原则而接受司法复核,以及该决定是否违反三权分立原则,或该决定出于恶意。
2024年4月23日,赛沙迪与3名麻坡国会选区选民入禀吉隆坡高庭,挑战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政府撤回73万300万令吉选区拨款的决定。
这3名选民分别是纳吉阿布那瓦、莫哈末巴基鲁丁和莫哈末法兹利。
4人在诉状说,政府本应发放170万吉拨款予麻坡国会选区人民服务中心,用于造福麻坡人和应灾用途,但其中50万令吉尚未支付,因而寻求撤销政府停止发放剩馀拨款的决定。
他们也寻求让赛沙迪重获myKHAS系统的访问权限,该系统管理麻坡选区200万令吉拨款的申请,以及要求撤销政府取消由赛沙迪申请并已获批的23万3000令吉的数项计划。
他们也申请撤销政府拒绝批准或发放拨款予作为麻坡国会议员的赛沙迪,以推行2024年亲民计划或类似计划。
申请人的理由包括答辩人已侵犯赛沙迪作为麻坡国会议员,以及其他3名申请者作为受影响国会选区选民,在联邦宪法第8条款下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2024年12月24日,高庭驳回4人的申请;上诉庭则于2025年10月27日驳回4人的上诉申请。
赛沙迪与3名选民的代表律师为林伟杰(译音),首相和大马政府的代表律师则为高级联邦律师努哈菲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