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高庭原裁定政府须根据2016年公共服务通令,基于退休前最后薪金进行调整,向53万1976名退休公务员支付总额达17亿令吉的退休金欠款的判决,不过上诉庭今日推翻了高庭早前这项裁决。
这意味著,政府无需向上述退休公务员支付该笔款项。
上诉庭法官阿兹哈里在宣读上诉庭三司的裁决时表示,退休金调整的课题,实则早在2022年的一项上诉庭判决中,就已经作出裁定。
他也进一步说明,今日的裁决仅适用于本案的答辩人退休公务员阿米娜及另外56人。
阿兹哈里指出,答辩人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属于“既判事项”(res judicata),同时也构成滥用司法程序。
上诉庭三司还包括拿督林宗方,以及拿督梅尔哈希米。
阿米娜曾在外交部服务,退休后于2024年1月12日,以个人身分及代表另外56名退休公务员提出司法检讨申请。
随著今日的裁决出炉,政府不需按照高庭此前下达的命令,向53万1976名退休人士支付总额17亿令吉的退休金拖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