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涉及7项滥权和洗钱案今日开审,,控方今早提出修改慕尤丁涉及滥权罪第4项控状涉及的金额。
控方在开庭时要求将被告第4项控状,指慕尤丁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担任首相和土团党主席期间,于布城首相办公室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阿兹曼索取1200万令吉的贿赂,改为480万令吉。
如此一来,慕尤丁4项滥权罪所涉金额将从2亿3250万令吉,减至2亿2530万令吉。
慕尤丁在聆听经修改的控状后,向法庭表示不认罪。
本案是于今早9时30分,由法官诺鲁维娜审理。据悉,控方计划传召多达30名证人出庭作证。
现年79岁的慕尤丁面对的控状包括4项滥用职权罪名及3项洗钱罪名,所有指控均与政府在疫情期间推出,原本旨在协助土著承包商的选择性招标计划(Jana Wibawa)有关。
在4项滥权罪中,慕尤丁被指于担任首相兼土团党主席期间以权谋私,为土团党收受来自3家公司和一人总额2亿3250万令吉的贿赂,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第24(1)条文下被判刑。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并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这3家公司分别是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商人拿督阿兹曼。
他被控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在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首相署首相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相关资金被指与Jana Wibawa计划相关,这是时任政府的经济振兴措施之一。
除了滥权罪,慕尤丁还面对另外3项洗黑钱控罪,涉及从Bukhary Equity公司收受总计2亿令吉的非法活动所得,并存入土团党设在大马银行(AmBank)及联昌银行(CIMB)银行账户。
控状指这些交易分别发生于2021年1月7日(AmBank安阁商场分行)、2021年2月至7月,以及2022年2月至7月(CIMB吉隆坡塔分行)。
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 条,并与相同法令第87(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15年,并罚款非法活动所得金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慕尤丁随后在2023年4月18日入禀申请要求撤销所面对的4项控状,以及展延此案的审讯。
高庭在同年8月15日以控状含糊且毫无根据,撤销慕尤丁的4项滥权控罪,宣判他无罪释放。
直至2024年2月28日,上诉庭三司批准控方的上诉申请,指示慕尤丁被控滥权案发还地庭审理;之后上诉庭五司也驳回慕尤丁,针对上诉庭撤销高庭宣判他涉及2亿3250万令吉滥权案无罪的司法检讨申请。
2025年8月,慕尤丁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以寻求撤销他所面对的7项滥用职权和收取非法活动资金控罪。
2025年10月7日,总检察署驳回慕尤丁要求撤销其7项滥权及收取非法活动资金的罪控的陈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