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针对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指控前财政部长林冠英两度拒绝一项为八丁燕带前种植园工人兴建房屋的诽谤诉讼案,莎阿南高庭裁定林冠英胜诉。
莎阿南高庭指出,祖莱达、网媒 Malaysia Now的出版公司 MNow Media Sdn Bhd,以及编辑阿布达拉曼,未能证明他们所提出的抗辩理由成立。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事务所 SN Nair & Partners 发文告表示,法庭判给林冠英5万令吉的整体赔偿金,并由3名被告共同承担。
“法庭也颁布禁令,禁止被告进一步发表相关诽谤言论,并命令被告共同向原告(林冠英)支付5000令吉堂费。”
据媒体报导,此案源于祖莱达早前就一项为前种植园工人兴建住房的计划发表言论。
她当时指称,林冠英在任财长期间曾阻挠在雪州八丁燕带推动有关房屋项目。
2024年6月,林冠英入禀法庭,指相关说法透过网媒报导被广泛传播,属不实指控,已损害其作为资深政治领袖的名誉,因此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并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