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商人嘉纳拉惹坚称,曾经把装有100万令吉的袋子,在公开情况下交付给时任槟州首长林冠英。

44岁的嘉纳拉惹也是槟城大型道路及海底隧道工程贪污案控方的第37个证人,他是在与林冠英的代表律师蓝卡巴星,针对此案的交叉盘问时,如是表示。

蓝卡巴星向证人指出,其所谓的交付情节并不合逻辑。

蓝卡巴星:该袋子从未如你所称交给林冠英,这不合逻辑。作为当时的首长,他不可能在繁忙的星期日,身穿公务装前往Publika,还提著一个据称装有100万令吉的袋子。这根本没有发生。

嘉纳拉惹:这也许不合逻辑,但事情确实发生了。

去年8月27日,嘉纳拉惹向法庭表示,他于2017年8月20日在Hartamas的Publika让林冠英下车时,将一个装有100万令吉现金的黑色袋子交给对方。

他说,林冠英接过袋子后,拍了当时坐在司机座位上的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CZCSB)董事拿督扎鲁阿末的肩膀。

蓝卡巴星:嘉纳先生,根据你的说法,林冠英在会面时下车,但没有任何官员迎接他。你同意吗?

嘉纳拉惹:是的,没有。

嘉纳拉惹也向法庭表示,他不记得在Publika一带具体哪个地点交付该100万令吉现金。

现年64岁的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扎鲁阿末的公司获得价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主要道路以及海底隧道建设项目。

林冠英还面临二项指控,指控林冠英向扎鲁阿末索取该项目利润的10%作为报酬,帮助其公司获得该项目。

此外,还包括涉及在槟州政府名下的两块总值2亿880万令吉令吉的土地分别被转让给与海底隧道项目相关的开发公司的指控。

控状称其分别于2015年2月17日及2017年3月22日,在光大的槟城土地与矿物局犯下上述罪行。

法官阿祖拉择定案件于3月3日过堂。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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