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马大新青年指出,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国立大学(UKM)存在严重治理漏洞问题,这并非孤立个案,而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在《1971年大专法令》漏洞下长期结构失衡的必然结果,因此高教部必须正视全面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的必要性。

马大新青年主席邓诒泽发文告指出,2026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国立大学在2024年教育硕士课程及教育文凭课程中,学生学费总额为6077万令吉学费,其中5074万令吉由未获书面授权的KoperasiB-5-1788代收,违反UKM宪章,并未获得书面授权。

报告指出,合作社保留的其馀3236万令吉未被记录为大学收入,导致财务报表低报。另有2102万令吉延迟汇交(31至291天),以及532万令吉尚未缴付,相关合作协议亦未按宪章取得财政部长批准。

文告指出,国立大学发生的未经授权收费及不合规开支事件,可被视为《1971年大专法令》制度设计所带来的治理风险的体现。大专法令赋予大学理事会广泛权力,包括制定、征收学费及财务管理,使大学决策权高度集中,同时缺乏透明机制,导致学生无法得知学费合理性或开支合法性(大专法令第16–20条文)。

“这种权力集中与不透明的结构,使学生在大学财务事务中缺乏实质参与权,信息透明度不足,从而增加了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文告认为,在相同的法律框架下,其他的公立大学也有极大的可能出现类似问题。大专法令在保护学生权益方面存在缺口:它限制了学生在校内的决策参与以及学生的自由言论,并将最终解释权归属校方及政府委任的理事会。鉴于上述治理风险及学生权利受限的现实,有必要对《大专法令》进行全面审视。

马大新青年再次重申全面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 并起草《高等教育部法令》的必要性。

“大专法令长期以来一直是政治控制公立大学、削弱高等教育机构自主权的工具。根据大专法令第4A条文,高教部长拥有任命公立大学副校长的绝对权力,这为带有政治动机的任命、利益冲突和裙带关系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

邓诒泽表示,这种情况增加了滥用职权、政治干预以及与政治精英相关的商业利益介入大学采购链的风险。因此,全面废除大专法令是必要的,并应代之以全新的《高等教育部法令》,该法令应以机构自主、民主问责、行政透明和清晰的权力制衡原则为基础。法律改革是切断国家高等教育系统腐败、裙带关系和操纵权力循环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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