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将首相任期限制为10年的法律,将首先适用于他本人。
他强调,这项法案将提呈至国会下议院,同时这项规定也必须从他本人开始落实。
“这要从我开始,也就是说,我不能只是为别人制定法律。”
“法律必须适用于我。”
他今日在万津甘榜斯里遮丁清真寺完成周五祈祷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如是表示。
安华表示,该天旨在首相任期期限设定为10年,从而给领袖有足够时间来治理国家。
“任何真心想为国家服务的人都会发现,10年足以有效履行职责。”
“之后,这个职位应该向其他人开放,让他们继续为国家服务。”
今日早前,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与本地媒体总编辑进行法案汇报会后指出,限制首相任期法案将于下周一在国会进行一读。
她说,限制首相任期法案二读则预计在3月3日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亲自提呈。
她也说,关于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或10年的法案,首相服务任期将按其任期的年限累积计算,无论是否连任。
她表示,一旦首相任期累计满10年,内阁成员也将跟著停止履职,同时法案也规定委任新首相的过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