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针对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再次强调,建造宗教场所必须遵守法律与条例,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认为,政府在执法时应区分新建与已存在多年的宗教场所,尤其对历史悠久的庙宇,应给予合法化“漂白”机会,而非一概而论。
胡栋强今日发文告指出,政府若要执法,应仅针对新建或即将兴建且不符规定的宗教场所;至于已存在数十年、甚至逾百年的宗教建筑,应透过制度化方式协助合法化,或考虑拨地、售地协助搬迁,以维护社会和谐。
他认为,首相以霹雳州曾拆除违规祈祷室为例,说明执法并非针对兴都庙,此举并无必要,反而可能引发不同宗教之间的相互比较,难以平息被拆宗教场所信徒的愤怒与不满。
“若情况允许,没人愿意冒险非法兴建宗教场所。但现实是,非穆斯林与非伊斯兰宗教信仰同样需要宗教空间进行膜拜与活动,政府长期忽视相关需求,才导致部分群体被迫自力更生。”
胡栋强指出,首相早前表示地方政府可对不合规宗教场所采取行动,清理不属合法拥有的土地,此番言论已在社会上引发混乱。有些历史悠久但未完成合法手续的宗教场所感到忧虑,担心遭对付;与此同时,极端主义者蠢蠢欲动,甚至出现“代行执法”拆庙的情况。若不加以遏制,恐将加剧宗教与种族之间的紧张情绪。
他强调,任何宗教信仰都是神圣的,绝对不容许他人不敬或侮辱。即使宗教场所涉及违规,也不应采取强硬拆除手段,而应先与庙方协商,允许信徒妥善迁移神明及宗教法器,体现基本的宗教尊重。
“许多被指非法的庙宇,从历史背景来看已有数十年甚至百年历史,部分可追溯至独立前的殖民时期。若贸然粗暴拆除,势必深深伤害信徒情感。”
胡栋强呼吁首相重新厘清政府立场,仅针对新建或将建的违规宗教场所执法;对于历史悠久的宗教场所,应提供合法化“漂白”机制或协助搬迁方案。
他说,尽管伊斯兰教是我国官方宗教,但我国是多元宗教并存的国家。尊重各族群与各宗教信仰的神圣性,是全民共同责任。政府不应仅以“非法或违规”为由,仓促及粗暴清理所谓非法宗教场所,以免破坏种族与宗教之间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