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随著总检察署将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健康思维基金会的47项刑事失信、贪污和洗黑钱控罪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后,阿末扎希正式向法庭申请撤销指控及判定无罪。
扎希代表律师郑宝德表示,有关申请已于1月28日呈交高庭,并把检控方列为答辩人。
“我们提出这项申请,是基于总检察署(AGC)于1月8日发表文告中,已决定不再对其当事人(阿末扎希) 所涉及的47项指控采取进一步行动。”
“我的当事人已被高庭判处‘释放但不等同无罪’超过2年,让这些控罪长期悬而未决,对任何人而言都是不公平的。他有权寻求一个最终的司法裁决。”
郑宝德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法官努鲁胡达主持的庭讯后,接受媒体采访,如是表示。
郑宝德指出,辩方已于1月30日向总检察署提交相关申请及紧急证明书,而法庭已将该申请的聆讯日期定于2月24日。
在今日的庭讯中,副检控司第二组副主任拿督巴迪乌斯向法庭申请展延聆讯,理由是控方仅于上周五(30日)才收到相关申请文件。
“我们需要时间先行提交答辩宣誓书,因此申请展期。”
随后,法官努鲁胡达批准延后聆讯,并指示控方须于2月13日前提交答辩宣誓书,同时维持2月24日为聆讯日期。
据悉,阿末扎希将出席该次聆讯。
1月8日,总检察署发表文告指出,在审阅所有资料及新证据后,决定对阿末扎希所面对、涉及健康思维基金的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钱控罪,不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1月12日,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强调,将阿末扎希案件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是在检控方仔细研究阿末扎希所提交的6份陈情书后,才作出的决定。
他指出,总检察署并非随意作出该项决定,也不会在未全面评估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理据的情况下,发出“无进一步行动”的决定。
2023年9月4日,高庭裁定阿末扎希就涉及健康思维基金的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钱控罪“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当时的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现任联邦法院法官)是在检控方通知法庭,指总检察署有意终止对阿末扎希的诉讼程序后,作出上述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