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的代表律师拿督奈尔表示,日前针对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玛尤诺斯所执行的“扣押与出售令”,是依法且在法庭监督下完成的。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嘉玛对此行动所发表的言论,造成外界对此抱有滥权、恐吓及程序不当的错误印象,为确保资讯准确、公平,及维护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有必要作出澄清。
“首先必须强调,有关行动是依据法庭正式发出的有效扣押与出售令状而进行。整个执行过程由法庭注册官监督与指示,且完全由法警(Bailiff)执行。”
他指出,而法警是唯一依法有权执行此类令状的官员。这并非任意行为,也不是单方面或由律师主导的行动。
他说,嘉玛尚未缴清的款项6万6061令吉85仙,是法庭判予的诉讼费用。尽管在长时间内多次尝试要求遵从裁决,该笔费用仍未获支付。
他表示,因此,在未遵守明确法庭命令的情况下,才作为最后手段,在获法庭完全批准下启动执行程序。
“为免混淆,必须说明,本所律师当天出现在相关场所,纯粹是以观察员的身分在场。该名律师没有参与、指示或以任何方式影响执行过程。”
针对外界质疑警方在民事案件中到场是否不当,奈尔指出,警方的在场仅限于维持秩序与保障法庭人员安全,并未参与执行令状、扣押财物或指挥行动。
他也表示,在判决债务人缺席、执行行动未获回应,以及过往曾有不配合纪录的情况下,令状已授权强行进入,这项行动是在法庭直接监督下进行,属于合法。
对于外界建议执行人员应采取其他方式,例如在屋外扣押车辆,奈尔则反驳,执行人员无须事后依旁人臆测作出选择,也无义务即场调查财物是否涉及第三方权益;若有第三方主张所有权,法律已有既定程序处理。
此外,他表示,媒体在场并不会使合法的法庭执行行动失效,尤其当判决债务人为公众人物时,执行行动引起关注是正常的。
他说,任何指控滥权或程序不当的说法,皆可由一项关键事实回应,即整个执行行动是在法庭指示与监督下进行,并警告相关言论可能削弱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甚至构成或接近藐视法庭。
“真正的问题,始终在于未持续遵从合法的法庭命令。法治的基础,在于法庭命令必须受到尊重,并在必要时获得妥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