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表示,当局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所流失的420亿令吉资产中,已经追回大约300亿令吉,这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
他说,当局希望尽可能追回于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中被挪用的资金,不过,追回资产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以一马发展公司(1MDB)为例,我们已从流失的420亿令吉中追回约300亿令吉,未来或许还会更多。当我公布金额时,社会就会追问还能再追回多少。实际上,这并非易事,因为我们谈的是从罪犯手中追回资产。”
据《每日新闻》报导,阿占巴基说,“希望尽可能归还被挪用的资金。即便能追回约70%,也已算是不错的成果。
“假设损失10亿令吉,能追回6亿或7亿令吉就算成功。若要衡量成效,不应只看金额,我并没有设定关键绩效指标(KPI)。”
他说,反贪会的职责是专注于追查及将涉贪者控上法庭。
“至于这84亿令吉的追讨成果,也并非反贪会单独完成,其他单位如大马皇家警察、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内陆税收局及关税局皆提供了专业协助。”
他也表示,自己已指示官员改变处理犯罪集团及公众利益案件的方式,以符合社会期待并参考国际最佳做法,包括加拿大、英国、美国及澳洲的模式。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必须改变惩处罪犯的方式,包括如何追回流失的款项。”
“不仅是锁定实体资产,或是到某人的住家充公现金。追踪行动也包括那些透过多个帐户、以代理人名义隐匿的资金。这并不容易。”
此外,阿占巴基说,在1MDB案中,反贪会也获得宝贵经验。
他指出,过去部分国家在司法合作上存在限制,但1MDB案使这些国家愿意配合提供海外证据,包括新加坡、美国、英国及巴巴多斯等。
“我们运用鉴证技术与财务分析,向法庭展示资金流向,这在马来西亚过往的任何检控案件中都未曾出现。”
“1MDB并非简单案件,涉及复杂的财务分析、银行术语等。我们拥有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官员,在法庭上清楚说明资金如何从海外流入,最终进入国内某个帐户。”
至于司法互助协议(MLA)的作用,阿占巴基指出,多数金融交易发生在与我国有司法关系的国家,但也有部分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连结。
他说,就连以往难以合作的瑞士,目前已“打开大门”提供协助。
“至于涉及与我国签有引渡条约的国家,是否合作则取决于该国的法律制度。例如澳洲,若我国有某些刑罚如鞭刑,而对方国家并无此刑罚,合作自然无法进行。若罪犯逃往澳洲,他们便不会与我们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