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巴德鲁希山披露,在过去5年里,共有6万1116名国人放弃马来西亚国籍。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道,在这6万人之中,以女性的申请人数居多,截至12月17日,共有3万5356人申请移居其他国家。

巴德鲁希山指出,平均每年约有1万人申请放弃马来西亚国籍,绝大部分的目标是邻国新加坡,比例占93.78%之多,其次则是澳洲(2.15%)、汶莱(0.97%)和其他国家(3.1%)。

他解释,经济或家庭是这些人放弃国籍的因素之一。

“例如新加坡,他们在那里工作。在那种情况下,由于工作和收入因素,他们更容易获得新国的公民身份。”

他表示,家庭因素亦是他们放弃马来西亚国籍的原因之一,例如可能与外国人结婚,并跟随配偶移居当地,进而成为该国的公民。

巴德鲁希山提到,除了主动放弃国籍之外,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因各种因素而被剥夺公民身份的案例。

他举例,可能有些国民获得了外国公民身份,并使用了外国的权益,而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不承认双重国籍。

“当一位马来西亚公民使用了外国的权益,例如在那里投票,那么他将被视为拥有该国的公民身份,基于这个原则,其马来西亚公民身份需要被剥夺。”

惟他坦言,与自愿放弃国籍的案例相比,涉及剥夺公民身份的案例并不多。

“申请放弃国籍的人群中,最多的是31至40岁,共1万9287人(31.6%),其次是21至30岁,共1万8827人(30.8%),41至50岁共有1万4126人(23.1%),50岁以上则有8876人(14.5%)。”

黄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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