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认为,高庭裁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加御旨无效,驳问司法检讨申请的裁决,可能将削弱并侵蚀宪法所赋予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的权威、主权与地位。
他说,伊党严肃看待吉隆坡高庭昨日驳回纳吉居家服刑附加御旨的裁决,并且认同司法机构的裁决必须始终受到尊重,因为这是法治的核心支柱之一。
“然而,这并不代表可以剥夺宪法所保障的言论和表达自由,特别是在涉及法庭判决可能削弱、重新诠释或推翻宪法明确且专属赋予国家元首、统治者和各州元首权力的情况下。”
他指出,在联邦宪法第42条文下,赦免、缓刑或减刑的权力属于元首、各州统治者和州元首的自由裁量权,这项通过特赦局行使的行政权力,并不受司法批准、行政支持或政治认可的制约。
他强调,国家元首在宪法框架下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命令或是指示皆合法有效,任何行政上的混乱、文件遗失、迟延披露、或选择性承认都绝不能削弱、拖延或质疑王室决定的合法性。
“任何试图将统治者的赦免权置于司法或官僚控制之下的努力或尝试,都可能侵犯宪法的规定,并侵蚀和削弱宪法所赋予马来统治者的权威、主权与地位。”
有鉴于此,他说,伊党认为,第16任国家元首直接决定的附加御旨必须被接纳,执行并立即赋予法律效力,不应受到司法或行政层面的阻扰;正如在2018年对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特赦的处理方式一样。
他说,宪法原则绝不能根据政治需求或个人需要而选择性执行,尤其在行使赦免权时,宪法不容许对人民存在等级。
“任何不平等对待的观感,都必将损害公众对宪法和法律所构成治理体系的信任。”
达基尤丁说,伊党全力支持纳吉向更高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因为上诉权是每位公民所享有的基本保障,必须受到尊重,并且在自由、公正且不受偏见的情况下行使。
同时,他也敦促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当局应本著宪法原则,以勇气、透明和忠诚的态度行事,确保得以伸张正义,并捍卫国家元首和各州统治者的尊严与主权。
高庭法官陆意清昨日裁定,据称于2024年1月29日发出的“特赦附录”没有在同一天的第61次特赦局会议上进行审议或表决,因此该文件无效,并据此驳回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
随后,纳吉的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表明,将提出上诉。
现年72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