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总检察署澄清,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就一马公司案所提及的事项,均属于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审讯期间,已被提出并进行辩论的课题。
总检察署今日发文告表示,当局已经注意到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日前发出的声明。
“惟需要强调的是,辩护律师所提及的事项,均是在2019年8月至2025年11月审理期间提出并已辩论过的问题。法庭也已择定于12月26日就此案作出最终裁决。”
无论如何,总检察署表示,当局将始终致力于以独立、公正和廉洁展开检控工作,所有决定均以现有法律和现有证据为依据,从而确保得以维护公正,保障公众利益。
此前,沙菲宜也控诉,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自2023年被引渡回马后,一直配合当局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但有关资料却未能在公开审讯中接受司法检视,导致纳吉在审讯过程中面对根本性不公。
同时,他也声称,大马在逃商人刘特佐的名字在六个月前离开了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名单,并质问当局是否与刘特佐进行交易,以至于我国没有追寻刘特佐的下落,将其带返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