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总检察署已指示控方,继续就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被判无罪释放的裁决,提出上诉。
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旺拉丁通过一封致予联邦法院副主簿官的信函传达上述指示,而媒体也在今日取得这封信函。
该信函指出,根据上诉庭主席于2025年12月12日当庭向双方发出的指示,上诉方(控方)已就此事征询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的意见和指示。
“总检察长已指示继续提出上诉,并接受法庭所做出的任何裁决。因此,上诉方将维持此前在本案上诉中所提交的书面陈词及口头陈词。对于此事所给予的一切考量、酌情及合作,谨此致以谢意。”
旺沙哈鲁丁也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律及检控组高级主任,他在受访时说,控方有信心胜诉,并表示该信函已于今早9时10分呈交予法院。
“我们(控方)与律师已就本上诉的重要课题进行陈词,因此,我们将交由联邦法院三司做出裁决。”
12月12日,以上诉庭主席拿督阿布峇卡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双方完成陈词后,罕见的给予控方一周时间重新审视是否继续就赛沙迪无罪释放的裁决提出上诉。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仄莫哈末和拿督科林。
阿布峇卡指出,控方须进行讨论,并表明是否继续提出上诉。
他说,他在总检察署担任副检察司时,通常会召开会议并审阅陈词。
6月25日,上诉庭批准赛沙迪的上诉,撤销高庭于2023年11月9日所判处的罪成裁决,以及监禁7年、鞭笞两下和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并宣判他无罪释放。
总检察署在隔天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土青团时任团长赛沙迪与土青团时任副财政拉菲克,串谋失信这笔款项。
他们被指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的联昌银行犯罪。
现年33岁的赛沙迪也面对一项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
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也是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的赛沙迪分别于2018年6月16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非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