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陆路交通局委任收款代理引来外界质疑,惟交通部长陆兆福澄清,陆交局不会向有关代理支付任何的佣金。
陆兆福今日在面子书以视频回应称,委任收款代理是作为更新路税、割名手续、缴纳罚单等服务的附加渠道。
他解释,之所以会有企业申请成为收款代理,是旨在希望为客户提供便利的平台,例如当民众买卖车辆时,需进行缴清罚单、办理割名手续、更新路税等一系列操作。
“而企业获得了收款代理资格,便能协调所有交易,无需如同之前那样三次与陆交局打交道。”
他表示,若只是一次性的交易,无疑是陆交局的应用程序更便捷,至于收款代理是无法从中获利,只能作为企业的增值服务。
早些时候,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发文质问,陆交局向来都通过自身的应用程式处理付款事宜,为何需要委任额外的代理代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