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最终决战!我依然坚信真理永不磨灭!”
联邦法院明日起一连两天,将就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失信案获判无罪的裁决,聆审检方所提出的上诉。
赛沙迪在Instagram分享视频,表示他的未来将在明日和后日再次由联邦法院裁定。
“我经历了5年多的调查、审判和压力,直到6月25日,我才以3比0全票通过无罪判决。”
“然而,斗争尚未结束。检控方已提出上诉,要求推翻无罪判决。”
“我需要重返法庭,洗清我的罪名,捍卫我的尊严,维护真相。”
赛沙迪说,从他选择这条道路的第一天起,就意识到其中的风险。
“我本可以保持沉默,服从命令。但我为了我的原则拒绝了这一切。我没有逃跑,我没有屈服,我也不会停止战斗。”
“这是最后的决战,最后一章。让法庭来裁决吧。我勇敢是因为我坚持正义,我依然坚信真理永不磨灭。愿真理指引这场斗争,愿马来西亚最终取得胜利。”
上诉庭三司在6月25日一致裁定,推翻高庭此前判处赛沙迪7年监禁、鞭笞2下,罚款1000万令吉的罪成判决。
总检察署翌日则针对上诉庭的这项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在9月22日入禀上诉通知。
赛沙迪的首控状是指他与时任土著青年团副财政拉菲克共谋挪用,受托管理土青团100万令吉资金,并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车站的联昌银行犯下上述行为。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刑事失信);罪成可判处不超过10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第2项控状指他挪用属于土青团的12万令吉资金作为个人用途,有关资金由拉菲克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间通过马来亚银行提款。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罪成可判最少6个月最高5年的监禁、鞭笞及罚款。
至于第3和第4项控状则是洗钱罪,指他分别将5万令吉从其马来亚银行户头转入其土著信托基金户头,这些资金是非法活动所得。
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既获取、接收、持有、隐藏、转移、更改、交换、携带、处置或使用非法活动所得或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