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9日讯)社运团体“大马稳定与问责行动”敦促总检察长,对于那些因“获释但不等同无罪”而重获自由的政治人物贪腐案件,应向公众说明未来的计划。

大马稳定与问责行动(Projek SAMA)协调员饶兆颖指出,虽然在获释但不等同无罪下,总检察长可随时再度提控相关政治人物,但若等待过久才再次提控,可能导致被告最终获判无罪。

饶兆颖今日召开记者会说,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案件宣判获释但不等同无罪以来,已过了数百天甚至数年。

“我们关注那些获释但不等同无罪的案件,这意味著他们可以再次被提控,但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例如,纳吉的案件已过了377天,阿末扎希的案件已过了807天。”

她担忧,随著时间推移,这些案件有可能转为无罪释放(DAA),原因是对某人长期悬而未决的指控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们下一个问题是,总检察长打算如何处理这些案件?”

饶兆颖发表上述言论,正值大马稳定与问责行动的最新报告《2018年后涉贪政治人物是否仍能逍遥法外?》发布之际。

报告指出,如果被告再次面对相同指控,他们获判无罪的可能性,会随著自获释但不等同无罪发布以来的时间延长而增加。

“这可能让‘获释但不等同无罪’成为‘无罪释放’的前奏,若总检察署因延误或其他失职而未及时提控,这样的风险会加大。”

这项报告列出五宗,尚未解决的获释但不等同无罪案件,以及自宣判获释但不等同无罪至今的天数:
-前万捷国会议员拿督纳沙鲁丁案:1,917天
-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案:1,828天
-阿末扎希健康思维基金会案:827天
-纳吉66亿令吉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失信案:377天
-纳吉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172天

饶兆颖表示,虽然律师能够就被告应获撤销刑事指控提供充分理由,但问题在于,所有提交给总检察长的贪污案信件都非常隐密。

“我们不清楚总检察长撤诉的真正依据是什么?”

她坦言,或许确实存在正当的理由,但问题在于,若不加以合理解释,外界会认为只要有知名律师撰写,且获得政府支持的有力陈述,就能影响案件的决策。

饶兆颖强调,总检察署应解释撤销这些贪腐大案的理由,因其涉及公共利益与公帑,并且提高透明度与问责制将有助于厘清,这些案件是否确实存在政治干预的疑虑。

虽然报告聚焦总检察长对政治人物贪污案件撤控的权力行使,但饶兆颖指出,报告并未对“大鲨鱼”与“小鱼”在贪污案件中是否待遇不同作出结论,而是留给读者根据报告事实自行判断。

有关报告由稳定与问责行动法律研究员法拉依莎撰写,并将于稳定与问责行动官方网站上发布。

黄禹靖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