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吉隆坡高庭裁定,驳回迪耐独资子公司Dagang Net科技私人有限公司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维持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1030万令吉的罚款处分。
据竞争委员会(MyCC)文告称,高庭于上周五宣判,竞争委员会2021年作出的结论成立,即Dagang Net违反了竞争法令。
“高庭还维持竞争上诉仲裁庭于2023年作出的裁决,即驳回Dagang Net的上诉,并谕令其支付2万令吉的堂费。”
文告表示,这项裁决进一步巩固了,竞争委员会执法行动的公信力。
竞争委员会是于2021年,指控Dagang Net在2015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在国家单一窗口系统(NSW)中施加独家贸易条件。
此举抵触了《2010年竞争法令》第10(1)条文,因此对其施以1030万令吉的罚款。
而Dagang Net随后向竞争上诉仲裁庭提出上诉,惟仲裁庭全数维持竞争委员会的裁定与罚款,促使其再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以挑战仲裁庭的决定。
国家单一窗口系统是国内的电子生态类系统,让关税文件与交易能够透过单一的入口,在国内贸易团体与监督机构之间传送。
大马竞争委员会表示,此类施加独家贸易条件的行为,已限制其他竞争者涉及Ucustoms电子系统市场,并滥用了市场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