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劳勿猫山王榴梿农户、彭亨州政府及其他单位之间有关驱逐令的法律纠纷,今日终于告一段落。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榴梿农民代表律师布兰登早前告知法院,榴梿户不继续上诉后,以法官拿督林崇方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宣布撤销有关申请。
另外两位法官分别是菲鲁兹贾夫里和依斯迈布拉欣。
布伦登表示,一些答辩人,包括彭亨州政府和彭亨州农业发展机构(PKPP),正在要求索取诉讼费用。
彭亨州政府助理法律顾问阿都哈菲兹表示,州政府正在寻求8万令吉,包括庭案诉讼和相关工作的费用。
林崇方指出,农民先前曾提出暂缓执行申请但被驳回。当时,法庭并未判决农户支付任何诉讼费用。
农业发展机构代表律师费鲁兹表示,该机构寻求的赔偿金额与州政府相同,惟具体金额由法院酌情决定。
最终,林崇方裁定,劳勿榴梿户向州政府和农业发展机构各支付4000令吉的堂费。
去年4月24日,关丹高等法院驳回猫山王农民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败诉。
该申请旨在挑战州政府将他们从劳勿县(包括双溪鲁安、双溪查利和双溪克劳地区)的农场驱逐的决定。
当时,劳勿县土地局县长、森林局总监、彭亨州执法单位、彭亨州政府、彭亨州农业发展机构,及彭亨州皇家榴梿集团都被列为答辩人。
最终,猫山王榴梿农民户于今年初已表示打算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