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2025年反霸凌法案》。
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在下议院完成法案二读与总结后,下议院则以声浪形式通过表决,共有27位朝野议员参与辩论。
《2025年反霸凌法案》于本月1日提呈一读,涵盖9个部分与54个条款,旨在预防和处理教育机构与其他机构发生的霸凌事件,并设立反霸凌仲裁庭,以提高社会对霸凌现象的关注与防范。
阿莎丽娜在提呈法案二读时说,法案首阶段仅适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并将在第二阶段扩大至18岁以上的人士。
她指出,投诉者在三种情况下可将案件提上仲裁庭,分别是校内霸凌案已向校方投诉但未获处理、霸凌事件在校外发生、霸凌受害者非学生如辍学儿童。
阿莎丽娜在法案总结时还强调,若受害者认为相关霸凌行径属于刑事案件,可自行向警方作出投报。
此外,施暴者或其监护人,需承担最高25万令吉的赔偿金,以应付医疗费用等开销,以弥补受害者因霸凌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