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将采取必要行动执行高庭的裁决,即向在逃富商刘特佐胞妹刘美玲(译音)和其伙伴陈金隆追讨逾28亿美元(约133亿令吉)。
高庭昨日裁定,陈金隆须支付1MDB公司27亿9500万美元,而刘特佐胞妹刘美玲则须支付80万9319美元。
法庭认为两人均曾收取及隐匿从1MDB挪用的资金。
不过,两人皆未出庭应诉,也未对诉讼提出抗辩。
1MDB资产追讨委员会发表声明,对高庭这项裁决表示欢迎,并指该裁决是为大马人寻求正义及追回遭窃资金的努力。
“这项裁决释放明确讯号,即那些从精心策划、窃取国家主权资金行动中获利者,无法逃避责任。”
“委员会将持续努力,确保所有非法挪用1MDB资产而致富者都被追究责任。”
1MDB资产追讨委员会指出,将继续在国内外寻求一切法律途径,以确保把所有资金全数归还给大马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