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讯)全球兄弟控股(GISBH)案的13名男被告,虽然被莎阿南高庭判处坐牢15个月,但是由于刑期是从被扣日算起,再扣留假期之后,13人今天就重获自由。
13名被告之前已在双溪毛糯监狱服刑13个月又20天,他们在今天周五祈祷后,就获得释放。
13人的代表律师拿督罗斯里指出,尽管高庭早前判处他们入狱15个月,但在扣除公共假期及周末假期,他们无需被送回双溪毛糯监狱。
“行政程序完成后,他们今天即可获释。”
莎阿南高庭裁决,22名承认成为非法组织成员的全球兄弟控股(GISBH)案的被告罪成,其中13名男被告,包括总执行长纳斯鲁丁分别判监15个月,至于包括其妻子在内的9名女被告,则各罚4500令吉。
法官说,被判入狱的13名男被告,刑期从他们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期间被捕日开始算起;至于9名女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7个月取代。
他们此前原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5年、最高20年,惟总检察署已接纳他们的陈情书,同意重新检讨罪控并于今日献议替代控状。
根据替代控状,所有被告均被控于2020年10月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在万挠菁乡岭(Bandar Country Homes)一处场所成为非法组织GISBH的成员。
他们因而被控抵触1966年社团法令(335法令)第43条文(参与非法组织),并可在相同法令及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是沙菲克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克鲁拉兹副检察司和诺丽娜副检察司,律师拿督罗斯里则代表所有被告。
法官在聆听辩方律师的求情陈词及检方的量刑陈词后说:“本案的男被告多达13人,法庭考虑到他们已对交替控状俯首认罪,加上他们已表现出悔意与悔悟之心,还有考虑到他们已被拘留长达13个月。”
至于女被告们,法官说,法庭也考虑到她们同样俯首认罪,在保释候审之前也羁押约6个月,因而作出上述判决。
较早时,沙菲克要求法庭施于具阻吓性且相称的刑罚,因为所有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且对国家的社会与安全层面造成影响。
“恳请法庭不要将年龄因素纳入考量,因为所有被告皆已成熟、成年,明白所犯行为的是非对错。所有被告俯首认罪,不能是从轻发落的主因。因此,检方请求法庭判处所有被告有期徒刑。”
罗斯里则代表他的22名当事人要求法庭轻判,包括要求9名女被告施于罚款。
“所有男被告是在2024年约9月开始拘留,他们如今处于被羁押的情况,已长达1年1个月20天,至于女被告,他们也被羁押长达6个月后才在今年3月24日获准保释。所有被告也已对偏离逊尼派教义的行为感到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