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表示,房地部正在拟定一项借贷数据储存系统,用于记录借贷人与放贷公司之间的贷款交易,并能实时更新相关资料。
她说,该系统将配备监控功能与数码支付机制,以加强对放债业者的监管,确保有意借贷的公众不会被收取额外费用。
“房地部一直致力于加强监管与服务的提供方式,包括推动服务数码化的措施。”
“房地部计划开发一个能够实时记录借贷交易资料的储存平台或系统,目前,正处于最终定案阶段。”
她今日于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回应峇都国会议员峇拉巴卡兰的附加提问时,如是表示。后者询问,政府是否有意建立一个结合房地部、持牌放贷公司与借贷人之间的网站,并具备监控与数码支付功能。
此外,艾曼表示,该系统也将包含一项保险计划,为符合资格的借贷人提供保障。
她补充,民众应时刻保持警惕,了解自身作为借贷人的权益。
她指出,民众可通过“i-KrediKom”应用程式查询西马地区放贷公司的执照状态;而在砂拉越、沙巴及纳闽联邦直辖区,则可向当地放款业者的发证机关核实。
“任何违反《1951年放债人法令》的投诉,可通过房地部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网站 https://kpkt.spab.gov.my 提交,以便进行调查和后续法律行动。”
她指出,若持牌放款公司收取超出法定上限的利息,或利息总额超过贷款本金,将可依据《放债人法令》第17A条受罚。
违法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8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外,《放债人法令》第23条也明确禁止放款人向借款人收取除印花税及见证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必须列明于该法令所规定的合约格式中。”
“同时,持牌放贷人亦不得采取具压迫性或含暴力成分的追债手段,这一点已在该法令第29B条中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