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加强取缔罗里超载的措施,丹斯里苏进权希望给予业界充份时间了解与消化政策内容,以及著重强化罗里司机的管理与培训。(图由马来西亚上市公司联合会提供)

(吉隆坡3日讯)马来西亚上市公司联合会(FPLC)总会长丹斯里苏进权认同并支持政府加强取缔罗里超载的政策方向,并表示这体现了政府在维护公路安全与保障人命方面的坚定决心。

不过,苏进权指出,相关政策在落实层面尚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为确保改革措施在道路安全与经济之间取得平衡,他提出两项建议与补充:第一,给予业界充份时间了解与消化政策内容;第二,著重强化罗里司机的管理与培训。

宜遵循4阶段实施

他今日发表文告表示,首先,有关当局在施落任何新措实前,宜遵循“了解—反馈—检讨—实施”4个阶段:政府可先行公布草案,给予一定时间让业界理解、消化,并以专业角度回馈意见;再经由独立或行业专家评估,确保政策符合实际情况后,方才推行。

“就如当前情况,陆路交通局加强罗里超载执法的措施一旦推行,运输业首当其冲,随后波及建筑业与其他上、下游行业。运输受限、建材成本飙升,导致建筑成本在短期内上涨两至三成,最终转嫁给购屋者。而对于那些合约价格已固定的承包商,他们将蒙受亏损,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停工,导致项目烂尾。”

他形容,倘若政策缺乏充份谘询与评估,可能引发连锁效应,对市场信心与产业链造成不可忽视的冲击。尤其是当业界还在应对如上调销售与服务税(SST)及电子发票制度等新规挑战时,又遭遇新的压力,势必加重经营负担。
 
避免“一超即罚” 

“以罗里超载为例,我们支持安全执法的原则,但也希望政府能从专业角度重新检讨现行的限重标准。比方说,不同车型、不同性能的运输车辆,应有差异化承载上限。如果一辆罗里的设计载重是20吨,却只获批10吨,这会造成资源浪费与效率损失。”

他说,政府不妨考虑设定合理的“安全容许值”,即:针对沙石、泥浆等无法精准计量的货物,允许一定的上下浮动,而不应“一超即罚”。

设立管理与培训机制

至于第二点建议,苏进权强调,道路安全的根本在于人为管理与专业培训。他认为,公路意外的发生,并不完全关乎罗里超重,而更多源自人为因素。

“许多意外往往肇因于罗里的性能老化、维修不足或驾驶态度松懈,而非单纯超载。事实上,司机最清楚车辆的载重与性能状况,他们的专业判断与操作习惯,才是确保安全的关键。”

他指出,政府可以探讨为罗里司机设立系统化的安全课程与再培训机制,让他们定期学习安全操作与应急处理。“根据我所了解,新加坡、中国等国家在这方面的监管更具针对性——他们通过司机积分制度、违规扣分、甚至吊销驾照等措施,加强司机纪律与专业意识。”

苏进权也进一步建议推动配套措施,包括为司机提供职业再培训与毒品检测支持机制,以确保驾驶安全;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守法企业与司机,建立“奖励安全驾驶”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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